通知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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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于開展2015年暑期助學貸款社會實踐活動的通知

    作者:學生資助治理中心  來源:學生資助治理中心 編輯:陸樂軍 浏覽量: 日期:2015-06-26

    各教學院(部):

    2015年暑假將至,現將有關國家助學貸款暑期社會實踐的有關事情通知如下:

    資助中心將即將到期和已經違約的學生名單下發至群共享,各院(部)以此名單爲准部署院(部)輔導員或學生進行暑期催還貸款和調研事情。

    (一)活動內容及對象

    1.本次活動的對象是2015年到期的貸款學生,以及本金已經逾期和欠息的學生;

    2.活動內容一是敦促已經違約的學生盡快還款以免對自己造成進一步的不良影響;二是提醒貸款即將到期的學生按時還本付息;

    3.貸款學生詳細地址、QQ、電話等聯系方式院(部)可在助學貸款系統中自行查詢。

    (二)活動要求

    1.各院(部)除利用電話、手機等傳統方式同學生聯系外,還應廣泛利用網絡等資源,如通過QQ、微信、學生校友錄等設法聯系學生,或通過與貸款學生以前的班長或年級主要幹部聯系獲取貸款學生現在聯系方式等等;

    2.暑假前校資助中心將根據貸款學生家庭住址統一郵寄《許昌學院國家助學貸款催款通知書》,各學院不再接纳家訪的方式進行調研;

    3.本次活動各院(部)要盡力同每個違約學生和貸款即將到期學生聯系,向相關學生傳達傳達相關政策,解釋相關問題,並認真做好調查記錄,填寫《貸款畢業生聯系情況記錄表》(附件一)。對于聯系到學生本人或家長的要詳細記錄聯系情況,對于無法聯系的要詳細寫清接纳了幾種方式聯系,以及聯系的記錄;

    4.對于通過網絡聯系到的學生要將《國家開發銀行助學貸款還款方式說明》(附件二)發給學生;

    5.暑假開學後,各院部應于開學一周內將調查記錄及事情總結(內容包罗事情開展情況、取得的成效、存的問題、今後貸後治理事情開展的偏向等)送至資助中心。

    (三)助學貸款系統登記聯系記錄

    根據《河南省教育廳國家開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關于印發<國家開發銀行河南省分行國家助學貸款治理辦法>的通知》(教資助【201414號)要求,對所有聯系過的學生均需要在助學貸款系統內登記聯系記錄,國家開發銀行和省資助中心對聯系記錄的覆蓋率將進行統計,並計入我校年度考核成績內,因此請各院(部)務必凭据要求對本次活動針對的所有學生的聯系情況進行系統記錄。登記方式見附件三。

     

    學生資助治理中心

    2015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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