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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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于啓動2015年度高校國家助學貸款申請事情的通知

    作者:學生資助治理中心  來源:學生資助治理中心 編輯:陸樂軍 浏覽量: 日期:2015-06-26

    各教學院部:

    根據河南省學生資助治理中心關于2015年度國家助學貸款事情的部署,現將我校2015年度國家助學貸款在校生申請事情和數據錄入等有關事情通知如下:

    一、申請範圍及要求

    1.我校正式全日制本專科在校學生均可申請;

    2.貸款額度:學住費:只能填寫需交學費、住宿費資金總額,不得多貸;同時,貸款總額必須爲100的倍數即整百整千。

    3.各院(部)要認真考察申請貸款學生的日常表現,對預計未來違約風險較高的學生應不予批准其貸款申請。

    注意:

    2011年起開發銀行助學貸款統一使用支付寶賬戶進行放款,貸款學生申請貸款並審批通過後支付寶平台會爲每位貸款學生生成一個支付寶賬戶,該賬戶即貸款學生貸款和還款賬戶,貸款資金下達後會首先進入學生支付寶賬戶,並將學生所貸學住費扣劃到我校賬戶,因此,務必不能讓學生多貸學住費。

    二、貸款數據錄入

    貸款申請數據錄入可由申請貸款學生通過在線系統自行錄入也可由院系通過助學貸款系統進行統一錄入,錄入方式見“新系統國家助學貸款學生操作說明”(附件)。以後许多事情需要貸款學生本人通過在線系統完成,因此建議由學生本人通過在線系統進行數據錄入和貸款申請。

    1.首次貸款學生通過“國家開發銀行學生在線服務系統”注冊賬戶信息後直接提交貸款申請即可;

    2.續貸學生:

    1)需至少登陸兩次在線服務系統;

    2)通過系統填寫一份200字以上的“續貸聲明”;

    3)學生滿足以上兩項條件後系統才可允許提交本年度貸款申請。

    三、需提供质料

    1.凭据國家開發銀行新的助學貸款操作規程,自2014年起啓用新的《國家開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校助學貸款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原《貸款審批表》不再使用;

    2.首次贷款学生需提供《申请表》(学生结业高中、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村(居)委会三个部门任意一个部门盖章证明即可)、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或学生证复印件,家庭户口本首頁复印件,以上质料各2份;續貸學生只填報《申請表》即可,不需再提供其他證明或證件複印件。

    注:《申請表》可在系統申請後直接導出打印,也可使用空白表格填寫;對貸款申請及數據錄入如有問題請認真查閱操作說明,然後仍有問題再咨詢學校資助中心。

    3.此通知下發後請各院(部)盡快通知所有在校學生,需要申請本年度貸款的學生通過系統進行申請,有貸款需求的學生應在820日前完成系統申請。

    4.《申請表》等质料一式兩份,一份各學院存檔、一份在貸款申請事情結束後根據學校資助中心通知隨貸款条约檔案整理後一並上報。

     

    學生資助治理中心

    2015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