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級學院:
根據《許昌學院創新創業園區治理辦法》(院政學〔2023〕13號)相關規定,定于近期開展我校創新創業園區(颍川衆創和創業孵化中心)新項目申報,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項目申報人(項目負責人)必須是我校全日制本專科在校生或優秀校友。團隊成員原則上不少于3人、不超過8人,在校生人數需占團隊總人數的50%以上。
二、申報項目團隊入駐條件
創新創業項目和團隊要具備《許昌學院創新創業園區治理辦法》中的入駐條件:
(一)團隊成員品學兼優、學有余力,開展創新創業活動需經家長和所在學院同意。
(二)團隊應有本校指導教師一名或校外創業導師一名,自願接受創新創業中心與大學科技園的相關治理制度,並遵照執行。指導教師可以以投資人身份參與創業團隊的經營,但投資額不得超過團隊投資總額的30%。
(三)項目應具有一定的創新性或良好的市場潛力,創業項目原則上要與所學專業相結合。
(四)團隊入駐創新創業園區後,必須保證能在園區內正常開展活動。
(五)在省級(含省級)以上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或各類科技創新比賽中獲獎的、與項目團隊所屬專業契合水平高的及其對大學生創新創業具有典型示範和推動作用的項目,可優先考慮入駐。
(六)團隊應具備一定項目啓動資金和承擔風險的能力。
三、申報法式
(一)提交申請入駐质料
1.《許昌學院創新創業園區項目入駐申請表》(附件1);
2.《許昌學院大學生創新創業項目申報書》(附件2);
3.項目負責人及團隊成員的學生證複印件(已畢業學生提交畢業證書、學位證書複印件)、身份證複印件;
4.家長意見書(附件4);
5.營業執照證、稅務登記證原件及複印件(已通過工商行政治理部門注冊登記的需提交);
6.可以說明項目技術情況的證明文件及與項目有關的其他有效參考质料(如參加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獲獎證書;有關部門出具的技術鑒定報告、檢測報告、專利證書、用戶使用報告等);
7.所有相關质料均須報送一式二份。
(二)由項目負責人所在二級學院進行初審,通過初審的項目蓋章後報創新創業中心辦公室由專家評審小組進行複審並公示。
(三)評審入圍的項目經過公示無異議後,確定入駐資格。
(四)團隊成員需學習大學生創新創業中心的治理規章制度,並通過考核。
(五)大學生創新創業中心與通過審批的項目簽署《許昌學院大學生創新創業園區入駐協議》《許昌學院創新創業園區宁静承諾書》等,並備案。
(六)項目團隊入駐創新創業園區開展創新創業實踐活動。
四、時間部署
(一)2025年3月25日--4月10日,申请人向所在学院提交相关申报质料(相关申报质料可在PP电子学院招生就業处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下载https://cxcy.xcu.edu.cn/zlxz.htm)。
(二)2025年4月11日-4月21日,各二級學院對學生申請情況進行初次審核,彙總紙質质料和相關表格(《許昌學院創新創業園區項目入駐申請表》(附件1)、《許昌學院大學生創新創業項目申報書》(附件2)和《許昌學院創新創業園區申請入駐項目彙總表》(附件3))電子文檔統一提交至創新創業中心二樓211辦公室。
(三)2025年4月22日--4月25日,创新创业中心与大学科技园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复审,复审结果在PP电子学院招生就業处网站公示后治理入驻园区手续。
五、事情要求
(一)各學院要高度重視,鼎力大举支持學生跨院跨專業組建團隊,把選拔推薦創新創業項目作爲開展創新創業教育和加強創新創業指導服務事情的重要組成部门。廣泛宣傳、深入動員、認真審核,切實把有發展潛力的創新創業項目選拔出來,指導教師要爲負責人及團隊提供經常性咨詢、指導及跟蹤服務。
(二)請嚴格凭据申報時限和法式進行申報,提供的质料要完整翔實、真實可靠,如發現有重大失誤或虛假行爲,在一定期間內停止受理其推薦項目。
聯系人:王老師
聯系電話:2998006(內線8666)
招生就業处(创新创业中心)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