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級學院及創新創業團隊:
爲進一步加強對創新創業團隊的規範化治理,優化創新創業服務環境,促使入駐團隊和項目有效運行,依照《許昌學院創新創業園區治理辦法》(院政學〔2023〕13號)相關規定,將對入駐創新創業園區(含創新創業中心和颍川衆創)的創新創業團隊進行考核。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核地點和時間
(一)考核地點:創新創業中心一樓會議室
(二)考核时间:2025年4月3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8:00
二、考核方式及標准
(一)對項目團隊的綜合考評接纳自查(見附件2)、專家考評和日常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項目負責人接纳PPT方式彙報(彙報內容參照附件2),時間控制在5分鍾以內,評委提問,彙報人答辯。總時長不超過8分鍾。
(三)評委在聽取彙報、答辯後對每個項目團隊進行綜合評分。
(四)項目團隊在日常評估考核中,如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視爲考核不及格:
1.項目團隊入駐園區後,未按要求在園區內開展事情,項目開展處于停滯狀態,致使團隊場地經常處于空閑或關閉狀態者。
2.未能按時向大學生創新創業中心上報相關质料,或所報质料內容不真實,有弄虛作假現象者。
3.出現重大宁静事故者。
4.主要負責人違反执法或校紀校規受到留校察看以上處分者。
5.超出業務規定範圍,擅自從事與申報經營內容無關的商業活動者。
6.未經同意擅自更換經營項目和團隊負責人者。
7.因宁静衛生問題,受到兩次以上警告者。
8.擅自轉讓經營場地者。
9.沒有凭据學校規定及時繳納維護維修者。
三、考核結果的應用
(一)項目團隊考核結果分優秀、及格、不及格三個等次。切合條件的優秀和及格團隊給予團隊成員相應創新學分,考核不及格的團隊需辦理退園手續。
(二)評審及格的項目經過公示無異議後,在大學生創新創業中心辦公室登記,並續簽入駐協議書(或孵化協議)和宁静承諾書。
四、注意事項
(一)項目負責人須在2025年4月1日下午16:00之前將以項目名稱命名的PPT和填寫完整的《自查表》(見附件1)電子檔發送至創新創業中心張老師郵箱:563310183@qq.com,紙質《自查表》以及團隊內部治理制度、承擔業務統計表、團隊業績實證和創新創業方面獲得的榮譽複印件(已經進行工商注冊的額外提供工商、稅務等部門許可證複印件和財務報表)提交至大學生創新創業中心211辦公室。
(二)未按時參加考核的項目團隊視爲不及格團隊,將凭据自動退園處理,填寫《許昌學院創新創業團隊退出申請表》,經大學生創新創業中心審核後,終止協議,並辦理相關退脱手續。
(三)歡迎廣大學生到場觀摩,觀摩期間保持會場安靜。
聯系人:張老師
聯系電話:2998006(內線8666)
辦公地點:大學生創新創業中心二樓211
招生就業处(创新创业中心)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