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貫徹《高等學校學生行爲准則》(試行)和《普通高等學校學生治理規定》,加強我校學生住宿治理,培養學生良好的道德風尚和行爲習慣,促進我校校風建設,特制定本規定。
1、學生憑《住宿證》到指定的房間和床位住宿,不得擅自調換。室內家具的安放必須服從學校統一部署,不得擅自調換、變動。
2、學生必須憑銷毀、住宿證或學生證收支學生公寓,服從治理人員的檢查、詢問。未經治理人員允許,不能進入異性宿舍。女生宿舍會客一律在會客室或大廳期待。外來人員須憑本人有效證件在值班室登記後方可進入學生宿舍。
3、學生必須按時上課,晚上按時回宿舍休息,公寓樓按夏、冬季作息時間按時落鎖。落鎖時間,須憑有效證件向本樓治理人員申明理由並履行登記手續後方可收支。公寓辦每月彙總一次學生住宿登記情況並報學生處。無故夜不歸宿一次或累計晚歸三次者視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或警告以上處分。
4、輔導員和各宿舍寢室長要加強對學生住宿的治理。如有夜不歸宿的學生和隨意留宿的學生,寢室長要及時向輔導員或班主任報告。本寢室有夜不歸宿的學生而不及時上報者,寢室長不得參加本年度優秀學生幹部和三好學生的評選。對確實需要留宿其他人員者,必須向輔導員或班主任請示並到宿管處登記備案。學校對各院(系、部)的學生住宿情況進行不定期抽查,每學期評比一次。
5、學生不得在校外租房居住,否則,視情節輕重給予記過以上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如有特殊原因需要在校外住宿者,須由學生本人提出申請,學生家長簽名,經院(系、部)主管學生事情的領導審核簽署同意意見後,報學生處審批。學校同意後,由學生填寫《許昌學院學生校外住宿宁静承諾書》。擅自夜不歸宿者,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6、服從治理,文明住宿。禁绝在公寓內從事經商活動;宿舍樓內禁绝吸煙、飲酒劃拳;禁绝隨地吐痰、亂丟雜物;禁绝張貼廣告;禁绝打架罵人;禁绝在宿舍樓內存放車輛;禁绝在公寓內打麻將;正常學習時間禁绝在公寓內打牌、下棋;禁绝在公寓內喧嘩、吵鬧、大聲播放音樂等影響他人學習和休息。對第一次違反以上規定的學生,治理人員有權對其批評教育、責令其寫出書面檢查,沒收違規物品,通過有關部門對其進行通報批評、扣除學生量化治理積分等,情節嚴重的上報學生所在院(系、部)和學生處,給予紀律處分。對兩次以上違規的學生,學校根據有關規定給予紀律處分。公寓內嚴禁酗酒、賭博、聚衆鬥毆、觀看色情影視和留宿異性,違者視其錯誤情節嚴肅處理,給予紀律處分。
7、愛護公物。對家具、門窗、鎖具、電器等設備,不得隨意調換、拆裝。如有丟失和損壞,要照價賠償,並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情節嚴重的將給予紀律處分。
8、對在宿舍樓內出現的影響正常生活秩序和發生的非正常事件,每個住宿學生都有阻止不良事態發展的責任和義務,不得有倒霉于問題解決的言行,更不得參與到不良事件中。
9、尊重公寓治理人員的人格和勞動,服從公寓治理人員的治理。發生矛盾可由學生組織或公寓治理委員會調解,须要時報告學校有關職能部門解決,制止發生沖突。若引起爭端,追究責任並給予相應處理。
1、重視和做好宿舍文化建設。宿舍內要注意整體结构,宿舍全體成員要凭据學校和院(系、部)的基本要求追求雅致,講究文明,美觀大方,形成特色,配合搞好宿舍文化建設。宿舍內不得張貼和擺設不康健的東西,不得隨意塗抹,不得雜亂無章,不得損壞公共文化設施。
2、堅持宿舍值日制度。學生宿舍實行學生輪流值日制度,值日生必須于每日上午上課前將衛生打掃完畢,並負責保持室內公用物品擺設整齊、地面清潔、窗明幾淨。對不遵守宿舍值日制度的同學,寢室長可根據情節輕重幫助糾正,或及時向輔導員和有關部門反映處理。全體宿舍成員應自覺維護宿舍的衛生,接受治理人員和學生幹部的監督檢查,檢查成績定期宣布,與學生的量化治理、評先評優、獎學金評定等挂鈎。
3、不隨地吐痰,不亂扔果皮紙屑,不亂倒垃圾;禁绝在盥洗室亂倒剩菜;禁绝向窗外亂抛雜物、亂潑髒水。
1、加強學生宿舍設施宁静治理。宿舍內外禁绝私自移動、拆裝電線、電器。設施有故障時應及時報告治理員,派專職人員修理。凡擅自拆裝者,所造成的損失和後果一律由肇事者負責。
2、宿舍內嚴禁使用與生存電爐、電熱杯、熱得快、電飯鍋、電熱毯等電熱器具和易燃易爆物品。對第一次違反者,除沒收器具外,並給予警告或嚴重警告處分;兩次以上者沒收器具,並給予記過以上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宿舍內禁止焚燒廢紙、廢物,宿舍熄燈期間,禁止使用蠟燭照明,違者視其錯誤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或紀律處分。
3、公寓住宿學生要注意個人財産宁静。宿舍內不得存放現金;貴重物品手機、首飾、銀行卡等要妥善保管,住宿學生出門要關窗落鎖,不得將鑰匙轉借他人。因自我防範不嚴而發生的宁静和被盜事件,有住宿學生自行負責。因宿舍治理疏漏,發生破門撬鎖入室的被盜事件,所丟失的物品由當班治理人員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