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屬各單位:
爲科學評價和考核教師的教學質量和水平,進一步改進教學事情,提高人才培養質量,根據學校事情部署,決定開展2014年度教師教學質量考評事情,現將具體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評範圍
教學質量考評的對象爲承擔我校全日制本專科教學任務的全體專任教師,臨時承擔我校教學任務的非專任教師、本年度全年外出進修未承擔教學任務者以及新進教師不在本年度教學質量考評之內。
二、考評組織及法式
(一)考核組織
1.學校建设“許昌學院教學質量考評事情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教務處,負責教學質量考評的組織和協調,處理考評事情中的日常事務,受理教師提出的複議申請等。
2.各院部建设由行政正職(或主持事情的副職)任組長、教學副院長(或副主任)等爲副組長、教學治理人員及教師代表組成的“教學質量考評事情小組”(以下簡稱“事情小組”),凭据《許昌學院教師教學質量考評辦法(試行)》(院政教〔2013〕16號)和《許昌學院教師課堂教學大獎賽實施辦法》(院政教〔2013〕12號)文件精神,對本單位教師的教學質量進行初評。
(二)考核法式
1.教學質量考評分院部初評和學校終評兩個階段進行。
2.各院部事情小組凭据本單位教學質量考評細則,通過學生評教(以院部爲單位到教務處質量監控科查詢)、查閱教師教學資料、召開學生座談會以及同行評教等多種方式,全面了解教師的教學情況和教學效果。在此基礎上,對承擔本單位教學任務的全體專任教師的教學質量進行綜合評價。
3.各院部事情小組凭据優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個等次評定本單位專任教師的教學質量考評結果。
4.各院部將本單位參與考評人員的初評結果填入《許昌學院2014年度教師教學質量初評彙總表》(見附件一),于 2015年 1月7日(周三)17:00前上報教務處質量監控科,初級職稱教師需提交教師資格證複印件。同時報送非專任教師及其他教師的考評辦法及結果,並將以上质料的電子版發送至jwc@xc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5.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對各院部上報的考評結果進行審核,擬定教學質量考評各等次人員建議名單,並上報領導小組審批後以文件形式宣布考評優秀人員名單。同時將教學質量考評結果記入參加考評人員業務檔案,作爲年度(任期)考核、職稱評定的重要依據之一。
6.實行教學質量考評結果公示制度。各院部在將初評結果上報學校之前,須將初評結果向本單位全體教師公示,公示期爲五天。對公示結果有異議者,可在公示期內向各院部事情小組或領導小組辦公室反映情況或提出複議申請。
三、考評結果
考評結果分爲優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四個等次。其中,除學校宣布的考評優秀人員外(具體名單見附件二),各院部考評優秀的比例爲其考評人員總數(減去附件二的人員)的5%,考評良好人員的比例爲其考評人員總數(減去附件二的人員)的50%,其余的爲及格和不及格等次,各院部考評優秀和良好的名額見附件三。
四、考評相關要求
1.各院部及個人必須高度重視教學質量考評,對待考評事情要認真負責、客觀公正、實事求是。對于在考評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舞弊行爲的教師或單位,學校將按相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
2.各院部每年度承擔全日制本、專科教學任務的全體專任教師都必須參加教學質量考評。
3.《許昌學院2014年度教師教學質量初評彙總表》一式兩份,一份院部留存,一份報送教務處質量監控科。其他與考評相關的质料由各單位自行存檔,教務處將對存檔情況進行抽查。
4.考評結果從宣布之日起生效,到下一次教學質量考評結果産生爲止,一般不超過一年。
5.各教學單位要根據考評結果,制定整改措施,幫助、促進教師提高教學水平和教學質量。
聯系人:白利芬咨詢電話:2968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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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201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