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日前,省教育厅办公室下发了《河南省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增强在在201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考試期間普通高校學生治理事情的緊急通知》,現將通知轉發給你們,請結合單位實際,貫徹執行。
学生事情处
2014年12月23日
附:《河南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加強在201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考試期間普通高校學生治理事情的緊急通知》
各普通高等學校:
201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將于2014年12月27日至29日進行。爲維護正常的考試秩序,有效制止考試違規違紀行爲的發生,現就加強201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考試期間普通普通高校學生治理事情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考試期間在校生治理事情。各普通高校在201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考試期間,要凭据學校的事情部署,開展正常的教育教學活動。對沒有教學任務的學生,要組織開展豐富多彩的讀書閱覽、校園文化、體育比賽等活動,把學生吸引在校園內。對外出的學生,除履行正常的請假手續外,要及時掌握外出學生動向。通過多種措施,加強在校學生日常治理,盡最大可能防止在校生充當考試“槍手”。
二、強化在校生思想教育事情。在考前,要接纳多種方式,對在校生開展法制教育和紀律教育,明確考試舞弊行爲的危害性和違紀成本,不因一時失足而毀掉自己的一生。要加強道德教育、誠信教育和價值觀教育,幫助學生樹立正確的學習觀、成長觀和成才觀。要教育學生,只要參與考試舞弊,不管涉及誰,不論情節如何,必將受到嚴肅處理。
三、淨化校園內部環境。各高校要加強校園內部環境整治,及時清理在校園內張貼的組織替考、尋找“槍手”、售賣考試答案、作弊器材等小廣告。要強化校園網監測事情,不給有害信息提供傳播渠道。對發現的可疑線索,要及時報告有關部門。
四、嚴肅追究責任。要加強領導,明確職責,責任到人。對參與考試舞弊的教師,要依照黨紀政紀和國家执法,堅決追究其責任。對參與考試舞弊的學生,一經查實,依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治理規定》進行處理。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