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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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于近期學生資助事情部署的通知

    作者:學生資助治理中心  來源:學生資助治理中心 編輯:陸樂軍 浏覽量: 日期:2015-09-08

     

    各教學院(部):

    2015年新生報到事情即將開始,爲確保家庭經濟困難新生順利入學,現將近期學生資助有關事情部署如下:

    一、進一步統一思想,充实認識做好新生“綠色通道”事情的重要性

    (一)爲切實保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教育部、國家發改委、財政部規定高校必須建设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入學“綠色通道”制度,即學費緩交,對無力承擔學費的家庭經濟困難新生一律先辦理入學手續,然後再根據核實後的情況通過諸如國家助學貸款等資助方式幫助困難學生完成學業;

    (二)全面貫徹落實高校資助政策體系,做好“綠色通道”事情,確保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並完成學業,是在教育領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保障和改善民生、促進教育公正,辦好人民滿意教育的基本要求;是維護高校乃至社會穩定大局,保障廣大學生尤其是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切身利益的具體體現。因此,各單位要越发統一思想,充实認識到做好新生“綠色通道”事情的重要性,確保新生入學事情的穩定、有序進行;

    (三)各院(部)在迎新點應專門設置“綠色通道”手續辦理處,並制作專門標志,以方便新生咨詢和辦理。

    二、嚴格要求、規範法式,認真做好2015年新生入學“綠色通道”事情

    (一)進入“綠色通道”的新生原則上是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尤其是孤殘學生、烈士子女、優撫家庭子女中的困難學生;對持有生源地貸款受理證明或者回執單的新生,各院(部)可直接爲其辦理“綠色通道”手續。

    (二)對于來自地震、洪澇和發生其他嚴重自然災害地區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要首先確保進入“綠色通道”。各院(部)要全面、詳細地了解災區學生家庭受災情況,並指派專門老師或學生對他們進行一對一的心理指導,使之盡快適應大學生活;

    (三)進入學校“綠色通道”的新生應提交如下质料

    1.本人提交《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此表要填寫完整,加蓋相應單位公章;

    2.提交《新生入學“綠色通道”審批表》(見附件,此表由各院(部)自行印制);

    3.其他相關證明质料(如三級困難證明等,如學生沒有家庭情況調查表則提供三級困難證明也可)。

    (四)“綠色通道”的審批法式

    學生本人提出申請,所在院(部)審核同意後,填寫《新生入學“綠色通道”審批表》,學生本人持該表辦理入學手續。審批表一式二份,一份留院(部)、一份由院(部)彙總後交資助中心,加蓋院(部)公章,並登記彙總;

    (五)申請通過“綠色通道”入學的學生要認真擬定所欠學費等款項的還款計劃和形式。

    (六)915日下午4點前,各相關院(部)須將每個辦理“綠色通道”學生的《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和《新生入學“綠色通道”審批表》進行裝訂,並將《新生入學“綠色通道”彙總表》(紙質加蓋公章,Excel花样电子质料)至于首頁报送至资助中心。其它时间治理的“绿色通道”情况,随办随报。

    (七)填報2015年新生報到情況統計表

    根據上級有關通知要求,各院(部)須填寫《2015年新生入學報到情況統計表》(見附件)及《2015年新生未報到學生名單》(見附件),並于916日下午4時前報送至資助中心(紙質電子各一份,紙質加公章)。

    各院(部)對進入“綠色通道”的困難學生要在適當時機進行調研,如遇情況不符和弄虛作假的,除要求相關學生全額上繳所有欠款外,並對其作相應的不良信用記錄。凡有不良信用記錄的學生,不得申請各類資助及國家助學貸款;已申請的,則予以取消,並給予批評教育。

    三、順應新形勢,提高事情效率,做好生源地助學貸款回執錄入事情

    今年是河南全面開展生源地助學貸款的第一年,全省生源地貸款規模較大,目前貸款申請金額已經超過12億,我校目前申請人數也已經接近2000人,僅2015級新生申請人數就超過1300人,因而生源地貸款學生回執錄入事情也成爲了我校本年度迎新事情的重要組成部门,爲提高事情效率,資助中心擬通過分化彙總、集中錄入的方式開展本年度回執錄入事情:

    (一)資助中心根據生源地貸款系統中的申請信息結合學校學籍、錄取數據向各院(部)下達《2015年生源地貸款學生信息表》,表中借款學生基本信息已經完善;各院(部)凭据表格內學生數據在學生到校報到時收取學生《受理證明》(上下兩聯,上聯交各學院,下聯學生個人留存),並將《受理證明》左下角“回執校驗碼”填入《2015年生源地貸款學生信息表》預留位置中;請各院(部)在迎新和辦理綠色通道事情時直接現場收集《受理證明》並在數據中填入生源地貸款學生回執校驗碼,以提高事情效率;對已經報到但未現場提交《受理證明》的生源地貸款借款學生,各學院應及時進行核實情況並進行回執校驗碼錄入,如學生自願放棄貸款則在數據表校驗碼位置中注明“放棄”;如學生未報到,則注明“未報到”。

    生源地貸款學生《受理證明》回執校驗碼的系統錄入事情是決定學生貸款是否能夠獲得審批的決定性條件之一,因此請各院(部)務必重視,凭据通知要求按時填報數據。生源地貸款學生回執校驗碼數據于917日下午4點前交資助中心(只需要填報電子稿);

    因地方教育局資助中心生源地貸款申請事情受理時間較長,系統中數據爲動態數據,如借款學生持《受理證明》辦理手續而下發數據中沒有(個別),則各院(部)直接凭据表格花样補充數據即可,如借款學生持《受理證明》辦理手續時院系數據已上報,則借款學生可直接到校資助中心辦理回執錄入;

    (二)其他銀行生源地助學貸款辦理

    其他非國家開發銀行辦理的生源地助學貸款,借款學生應在到校報到後及時同生源地助學貸款辦理單位聯系,詳細詢問辦理貸款需要的相關质料,如需學校開具相關回執、證明质料,請向貸款辦理單位索取回執、證明质料模板,打印後到學校有關部門加蓋公章(需提供學校賬戶信息的到財務處,需加蓋資助中心公章的到學生資助服務中心),也可由所在院(部)彙總後集中辦理。

    生源地助學貸款的相關手續爲借款學生自主、自願進行,學校根據借款學生主動提供的相關质料辦理有關手續,未提交相關质料或未按時提交相關质料的學生視爲自願放棄貸款申請,後果自行承擔。

    四、轉變觀念,繼續做好高校地助學貸款事情

    今年,國家開發銀行高校地助學貸款信息治理系統中對續貸學生貸款申請數據導入功效進行了調整,根據國家開發銀行新的操作規程要求,所有續貸學生在申請助學貸款時必須填寫續貸聲明(100字以上,200字以內),否則無法將學生續貸申請導入系統,現將有關操作流程說明见告如下(見附件)。

    各院(部)要嚴格凭据通知要求,按規按時完成各項學生資助事情,在迎新過程中發現任何有關問題要及時與學生資助治理中心溝通,確保“不讓一個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的事情宗旨落到實處。

     

                                                                            学生资助治理中心

                                                                              2015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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