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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于舉辦許昌學院校園原創音樂作品征集評選活動的通知

    作者:黨委宣傳部(新聞中心)  來源:黨委宣傳部(新聞中心) 編輯:宿珊珊 浏覽量: 日期:2024-04-22

    校屬各單位:

    大學校園歌曲是一所大學的精神載體和文化標志,也是校園文化的重要組成部门。爲慶祝新中國建设75周年,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文化思想,凝練大學精神,厚植大學文化,彙聚師生奮發向上的精神力量,現決定在全校範圍內開展校園原創音樂作品征集評選活動。

    一、活動主題

    踏歌而行 一路“声”花

    二、主辦單位

    黨委宣傳部(新聞中心)

    三、征集對象

    全校師生。應征者必須是歌詞或歌曲的著作權擁有者。

    四、征集內容

    本次活動征集原創詞類、曲類、歌曲類三類音樂作品。

    五、活動時間

    作品征集時間:克日起至2024年5月6日

    作品評選時間:5月7日至5月10日

    六、征集作品要求

    1.作品需主題鮮明,富有時代特征,體現藝術性和群衆性的統一,內容可以涵蓋校園文化、大學生活、同學情誼、師生情誼、畢業懷念等主題。

    2.詞類作品:要求韻腳突出,字數不限,如有文籍,請注明出處;曲類作品:提供五線譜或簡譜;歌曲類作品:提供MIDI音頻小樣,伴奏形式不限。

    以上作品報送請注明:作品名稱、作品簡介。

    3.作品原則上限制在5分鍾以內,內容積極、詞曲和諧、節奏明快,可接纳差异演唱形式。

    七、評選及獎勵

    1.組建校內外評審團對征集作品進行評審,注重作品的音樂性、創造性和表現力,初選入圍作品將通過學校官方新媒體平台和校園廣播電台展示。

    2.本次征集活動設置詞類、曲類、歌曲類三類獎項,分別評出一、二、三等獎、優秀獎和優秀指導老師獎,並頒發證書。

    八、知識産權聲明

    1.征集作品嚴禁抄襲,不涉及任何知識産權爭議。應征作品要求未曾發表、未曾首演、未曾參加任何作品評選活動,作者保有自主著作權。

    2.參賽資料不予退還,請自留備份。應征作品一經接纳,主辦單位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予以修改、譜曲,並對所有參賽作品、音像資料、肖像、圖片資料等擁有使用權、播出權、出书權、發行權、解釋權及宣傳權等。

    九、活動參與方式

    本次作品征集活動的參與方式分爲單位推薦和個人自薦。請各單位在廣泛組織動員後擇優推薦,全校各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每個類別可推薦1-3部作品,師生也可通過個人自薦的方式提交作品,參與本次征集活動的人員均需填寫《許昌學院校園原創音樂作品征集評選活動報名表》(附件),請填寫單位推薦意見並加蓋公章。曲類、歌曲類作品還需附上總譜或音頻小樣光盤(U盤),相關電子版质料打包命名爲“學院+姓名+原創音樂作品征集”發送至郵箱xcb@xcu.edu.cn,報名表請于5月6日前交至黨委宣傳部(辦公樓328辦公室)。

    聯系人:孫桐,聯系電話:0374-2968916



    黨委宣傳部(新聞中心)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