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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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于加強校內非機動車治理的通知

    作者:馬科  來源:保衛處 編輯:院長辦公室 浏覽量: 日期:2022-03-31

    校屬各單位:

    爲提升校園交通治理事情精細化水平,進一步規範校內非機動車行駛、停放秩序,營造文明有序的交通環境,保障校園交通宁静和師生人身宁静,現就加強校內非機動車治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治理範圍

    進入校園的自行車、電動自行車、摩托車、三輪車,共享單車、共享電車,未懸挂機動車牌照的四輪車等,均納入校園非機動車治理範圍。

    二、車輛行駛

    1.非機動車在校園內行駛時速不得超過20公裏/小時。車輛通過人行橫道、路口時應減速慢行,注意避讓行人和機動車輛。

    2.非機動車在校園门路上應靠门路右側通行,嚴禁行駛中接打電話、超速行駛、相互追逐、急轉猛拐、逆向行駛、違章帶人、雙手脫把等違規行爲。

    三、車輛停放

    1.兩輪車、三輪車停放在停車棚或劃定的非機動車停車線內,四輪車按箭頭指示偏向停放在機動車停車位。所有車輛嚴禁停放在教學樓、宿舍樓等場所的消防通道、門廳、走廊、收支口等非停車區域。

    2.嚴禁在建築內的公用走道、樓梯間、消防通道、宁静出口處等區域和室內爲電動車(電池)充電,嚴禁私拉亂接電線或“飛線”充電。

    3.共享單車、共享電車必須順向停放在指定的車位內,嚴禁亂停亂放。運營商要合理規劃停車位,設置標線標識,加強日常治理,維護好停放秩序。

    四、違規處理

    1.非機動車亂停亂放的,克日起張貼違規停車见告單,予以警示。自2022年4月6日起保衛處將接纳鎖車、扣車等方式進行處理。電動車(電池)違規充電的,保衛處將接纳鎖車、扣車、沒收等方式進行處理。情節嚴重的報請公安機關和消防救援部門處理。

    2.非機動車違規被鎖車、扣車的,認領法式如下:

    (1)學生車輛違規停放。違規1次的,本人提交《文明出行承諾書》,所在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公章,攜帶有效證件到保衛處辦理領取手續;違規2次的,保衛處予以警告,本人提交《文明出行承諾書》,所在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公章,攜帶有效證件到保衛處辦理領取手續,並將車輛清理出校園。保衛處通報至學生學院(書院),建議相關部門取消學生年度評先評優資格。

    (2)教職工車輛違規停放。違規1次的,本人提交《文明出行承諾書》,攜帶有效證件到保衛處辦理領取手續;違規2次的,保衛處予以警告,本人提交《文明出行承諾書》,單位負責人簽字加蓋公章,到保衛處辦理領取手續,並將車輛清理出校園。保衛處將會同相關部門在精神文明獎發放、年度評先評優等方面予以懲戒。

    (3)臨時聘用人員、物資保障服務人員、校企校地相助人員、校內施工人員車輛違規停放。違規1次的,本人提交《文明出行承諾書》,由主管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公章,攜帶有效證件到保衛處辦理領取手續;違規2次的,保衛處予以警告,本人提交《文明出行承諾書》,由主管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到保衛處辦理領取手續,並將車輛清理出校園,取消車輛入校資格。

    3.共享單車、電車亂停亂放、車容不整或車輛存在宁静隱患,嚴重影響校內交通秩序和文明創建的,保衛處及時通知主管部門責令運營商進行整改,通知兩次以上得不到有效改善或拒不整改的,通知主管部門終止與運營商相助協議。

    4.鎖車、扣車的具體認領流程詳見保衛處網站辦事指南。保衛處咨詢電話:7355110,地點:北大門西側附樓一樓大廳。

    5.興華路校區參照本方案執行,咨詢電話:3188110,地點:教學區門衛值班室。

    五、事情要求

    1.各單位務必通知到每一位師生,做好教育引導事情。全體教職工生要服從事情大局,嚴格遵守治理規定,自覺維護校園交通秩序。

    2.保衛處將定期進行交通宁静違規情況通報,並將交通違規納入年度目標治理考核。



    保衛處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