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級學院及創新創業團隊:
为进一步增强對創新創業团队的规范化治理,优化創新創業服务情况,促使入駐团队和项目有效运行,依照昌學院創新産業園區治理辦法》第五章要求,2016年下半年將對入駐創新創業園區(含創新創業中心和颍川众创)的創新創業團隊進行考核。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核地點和時間
(一)考核地點:創新創業學院培訓中心
(二)考核時間:2016年11月4日上午8:30-11:30 下午2:30-6:00
二、考核方式及標准
(一)對项目团队的综合考评接纳自查自評(見附件一和附件三)、專家考評和日常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申请入駐项目团队卖力人须在划定时间内提前10分鍾到達培訓中心(考核順序見附件二)。
(三)項目負責人接纳PPT方式彙報(彙報內容參照附件一和附件三的考核標准),時間控制在5分鍾以內,最後1分鍾提醒,评委提问,汇报人答辩。
(四)评委在听取汇报、答辩后對每个项目团队进行综合评分。
(五)項目團隊在日常評估考核中,如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視爲考核不及格:
1.项目团队入駐園區後,未按要求在園區內開展事情,項目開展處于停頓狀態,致使團隊場地經常處于空閑或關閉狀態者。
2.未能定时向大學生創新創業中心上报相关质料,或所报质料内容不真实,有弄虚作假现象。
3.出現重大宁静事故者。
4.主要負責人違反执法或校紀校規受到留校察看以上處分者。
5.超出業務規定範圍,擅自從事與申報經營內容無關的商業活動。
6.未經同意擅自更換經營項目和團隊負責人者。
7.因宁静問題,受到兩次以上警告者。
8.因衛生問題,受到三次以上警告者。
9.擅自轉讓經營場地者。
三、考核結果的應用
(一)項目團隊考核結果分優秀、及格、不及格三個等次。切合條件的及格和優秀團隊給予團隊成員相應創新學分;考核優秀的創業團隊是評選“創業明星”“明星團隊”的重要依據;考核不及格的團隊,需辦理退出園區手續。
(二)评审及格的项目经过公示无异议后,在大學生創新創業中心办公室挂号,并續签订入駐协议书(或孵化協議)和宁静承諾書。
四、注意事項
(一)項目負責人須在2016年11月3日下午17:00之前將以項目名稱命名的PPT和填好的自查表(附件一)发至創新創業学院徐老师邮箱28350087@qq.com、纸质自查表和自评表(附件一和附件三)以及团队内部治理制度、肩负业务统计表、团队业绩实证和創新創業方面获得的荣誉复印件(已经进行工商注册的特别提供工商、税务等部门许可证复印件和财政报表)送至大學生創新創業中心A02辦公室。
(二)未定时加入考核的项目团队视为不及格团队,将凭据自动退出創新創業園區处置惩罚,填写《PP电子学院創新創業团队退出申请表》,经大學生創新創業中心审核后,终止协议,并治理相关退脱手續。
(三)歡迎廣大學生观摩,考核现场尽量不要随意走动、高声喧哗。屆時請把通訊工具關閉或調至震動,保持會場安靜。
联系人:大學生創新創業中心一楼A02徐宇丹老師 電話:2998006(內線8666)
創新創業學院 大學生創新創業中心
201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