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級學院:
根據學校事情部署,現將2020屆畢業生資格審查事情和學士學位授予資格(含雙學士學位)審查事情通知如下:
一、2020屆畢業生資格審核事情相關部署
(一)具體審核流程及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建设结业生资格审查领导小组,依规则范做好结业生资格审核。结业生资格审核事情实行领导卖力制、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禁报送不具备结业生资格的學生。
2.各二级学院要本着公正、公正、果真的原则,指定专门人员对每位學生结业资格认真审查,确保审查结果的准确性。要以在校生学籍注册数据为依据,凭据二次结业生核查的最终数据库(由学籍学位科提供,计划5月11日下发具体名单),划分报送本、专科结业生和结业生数据(电子档和纸质,见附件2)。
3.各二级学院要提交有院长签字盖章的结业生审核陈诉(具体内容包罗:领导小组成员、审查事情情况、2020届學生总人数、结业生总数、结业生总数。陈诉一式两份,教務處、各二级学院各存档一份)。
4.各二級學院必須對畢業、結業審查結果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3天,由于二次答辯部署可以分批公示)。
5.各二级学院要对结业的學生进行书面见告(由于疫情,可以电话见告,生存相关佐证质料),存档备查。
(二)畢業生資格審查主要內容
1.审查结业生是否取得结业资格:普通本科生四年内是否修完专业培养方案所划定的课程(包罗结业论文/设计、实习),并获得相应的学分;所修总学分是否到达专业培养方案划定的总学分要求(含创新学分、社会实践学分、素质拓展学分等);所修公共选修课总学分是否到达专业培养方案划定的学分要求;专升本學生两年内是否修完教学计划划定的所有课程(含结业论文/设计,另专升本學生两年内公共选修课至少跨三个大类修够6个学分),考试结果是否及格等。
2.審查畢業生在校學習期間,是否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紀律處分(處分消除除外)。
(三)畢業生審核质料報送
各二级学院要严格凭据相关要求,在划定时间内将结业生数据和审核陈诉报送教務處,必须于2020年6月4日中午12:00前报送完毕(教務處学籍学位科,行政楼239),以便教務處按要求印制及发放结业证书。
二、2020屆畢業生學士學位授予資格審查事情部署
(一)全日制普通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授予資格審查內容
各二級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要組織本單位畢業生認真學習《許昌學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學士學位授予事情實施細則》(院政教〔2019〕26號)、《許昌學院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輔修學士學位治理辦法》(院政教〔2019〕50號)等,並凭据文件要求,對每位2020屆畢業生的學士學位授予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具體審查內容如下:
1.审查结业生是否取得结业资格,没有取得结业资格的學生同时不具有学位授予资格,并对不能获得学位授予资格的學生予以明确见告,并签字确认(凭据实际情况通知到人,并留存依据)。
2.審查畢業生在校學習期間,是否受到留校察看(不含)以下紀律處分兩次(含)以上或留校察看及以上紀律處分。
3.審查畢業生在校學習期間參加各種考試(含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和計算機等級考試等)是否有作弊行爲。
4.审查结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所修课程(除辅修专业)的平均学分绩点是否在2.0(不含)以下,中外相助辦學本科专业和对口招生专业按相应要求审核。
5.畢業論文(設計)是否及格,是否出現購買、由他人代寫、剽竊或者僞造數據等作假情形。
6.辅修学士学位學生需要审核其主修专业是否切合授予条件,如主修专业不切合授予条件,则无论是否修满辅修学位专业所划定的学分,均不具辅修学位授予资格。
(二)全日制普通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授予條件
普通應屆本科畢業生授予學士學位條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在校学习期间遵守国家执法、规则;遵守《高等学校學生行为准则》和《PP电子学院學生守则》;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品行规则。
2.較好地掌握本專業(或雙學位專業)的基礎理論、基本知識和基本技术,完成本科人才培養方案(或雙學位專業)規定的各項要求,取得畢業資格,學分績點達到一定水平。
普通應屆本科畢業生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授予學士學位:
1.未獲得畢業資格者。
2.在校學習期間,受到留校察看(不含)以下紀律處分兩次以上(含兩次),或留校察看及以上紀律處分,且處分未解除者。
3.在校學習期間參加各種考試作弊者。
4.在校學習期間,學分制普通本科生(含專升本)所修課程的平均學分績點在2.0(不含2.0)以下者;中外相助辦學本科专业和对口招生本科专业學生,所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在1.7(不含1.7)以下者。
5.在學位授予事情各環節中,有嚴重的舞弊作僞行爲或因它原因,經學位委員會審核認爲不能授予學士學位者。
异常授予学士学位条件:对有上述第2未解除处分、第3和第4所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在2.0(不含2.0)以下1.7以上(含1.7)者,中外相助辦學本科专业和对口招生本科专业所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在1.7(不含1.7)以下1.5以上(含1.5)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且切合其他学位授予条件者,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1.畢業當年考取研究生者。
2.在學科、專業、技术比賽中獲省級一等獎(限第一名)及以上者或國家級三等獎及以上者(限前兩名)。
3.考取國家機關公務員、國家事業單位、國有央企單位者。
另外,輔修學士學位專業畢業生授予學士學位條件凭据相關規定執行。
(三)學士學位授予資格審查法式(含輔修學士學位)
各二级学院可凭据各院实际情况开展,具体可分两个阶段进行:预审查阶段和二次审查,二次审查的最终结果报送教務處。
1.第一階段,預審查部署。
時間部署:5月22日—5月28日。
預審查對象:在校期間所修課程成績已全部登陸教務系統的2020屆本科畢業生。對本學期部门畢業考試成績未登陸教務系統或需要進行二次答辯,而無法進行學士學位資格審核的部门本科畢業生,各二級學院可暫緩對其進行學士學位授予資格審查,待該課程成績登陸教務系統後,再對其進行審查。
預審查要求如下:
(1)2020屆本科畢業生(輔修學士學位專業在輔修專業所在二級學院同時進行審核)填寫《許昌學院2020屆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授予資格申請表》(見附件3),提交至所在二級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
(2)各二級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對本單位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資格進行審查,並將審查結果在本學院(顯著位置或網站)公示至少3天;
(3)對審查及格的畢業生,各學院按要求填寫《許昌學院2020屆本科畢業生擬授予學士學位彙總表》(見附件4);
(4)对不切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结业生,各学院必须书面见告學生(凭据实际必须通知到學生本人,保留佐证质料),然后存档。并按要求填写《PP电子学院2020届本科结业生拟不授予学士学位汇总表》(见附件5);
(5)切合異常授予學士學位條件的畢業生,要向所在學院提交異常授予學位申請以及相關證明质料,各學院按要求填寫《許昌學院2020屆本科畢業生異常授予學士學位彙總表》(見附件6),並提供相關證明质料原件及複印件。
2.第二階段,二次審查及複核部署。
時間部署:5月29日—6月4日
審查對象:二級學院授予學位及不授予學位名單公示期內提出異議的情況進行複核。
各二级学院要于6月4日17时之前,将审查公示、确认无误后的上述种种表格(电子档和纸质),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任签字盖章后报送校学位办公室(行政楼教務處学籍学位科),《PP电子学院2020届本科结业生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申请表》暂由各学院生存,之后统一盖章并放入學生档案。
各二級學院要認真統計本學院2020屆畢業生總人數、各專業畢業生人數以及學位授予資格審查情況,填寫《許昌學院2020屆本科畢業生學位授予資格審查情況統計表》(見附件7)。
辅修学士学位专业學生统计表由辅修专业学院单独报送《PP电子学院2020届本科结业生拟授予学士学位汇总表》(见附件4)和《PP电子学院2020届本科结业生拟不授予学士学位汇总表》(见附件5),并在汇总表中标注辅修学士学位。
3.各二級學院相關质料報送之後相關事情部署
学位办公室对各分委员会上报的名单进行审核,并向学位委员会提交复核意见。召开学校学位委员会聚会会议,审定授予、异常授予及不授予学士学位的學生名单。
四、其他注意事項
(一)各二級學院要本著公正、公正、公開的原則,指定專門人員對每位本科畢業生的畢業資格和學士學位資格認真審查,確保審查結果的准確性。
(二)學校對在學士學位授予過程中出現以下情形者給予相應處分:
1.未嚴格凭据規定進行學士學位審核,造成不良影響的,比照教學事故處理。存在主觀故意、弄虛作假的,從嚴處理。
2.學位申請人的畢業論文(設計)有購買、由他人代寫、剽竊或者僞造數據等作假情形及其他嚴重違背學術規範與學術道德的情況者,取消其學位申請資格,最高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已經獲得學士學位的,在學校組織的畢業論文(設計)審查等事情中,如發現有購買、由他人代寫、剽竊或者僞造數據等作假情形其他嚴重違背學術規範與學術道德的情況者,撤銷其學士學位,注銷其學位證書。
3.提供种种虚假证书及证明质料申请授予,企图借此骗取学位证书的學生,学校取消其结业资格,作结业处置惩罚。
(三)各二级学院要严格凭据学校要求,在划定时间内将种种表格(含辅修学士学位)报送校学位办公室(教務處学籍学位科)。
聯系電話:2968550。
教務處
2020年5月9日
附件:
1.《許昌學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學士學位授予事情實施細則》(院政教〔2019〕26號)
2.許昌學院2020屆畢業生資格審查表
3.許昌學院2020屆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授予資格申請表
4.許昌學院2020屆本科畢業生擬授予學士學位彙總表
5.許昌學院2020屆本科畢業生擬不授予學士學位彙總表
6.許昌學院2020屆本科畢業生異常授予學士學位彙總表
7.許昌學院2020屆本科畢業生人數及學位授予資格審查情況統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