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根據《財政部 教育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退役軍人部 中央軍委國防動員部<學生资助资金治理措施>的通知》(財科教〔2019〕19号)和《教育部全国學生资助治理中心关于报送2019年度服兵役地方高等学校學生国家教育资助執行情况陈诉的通知》(教助執行〔2019〕80号)精神,为做好2019年度高校學生预征入伍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年度執行报送事情,现将有关部署与要求通知如下:
一、補償代償及資助的對象
(一)2019年直招士官畢業生;
(二)2019年參軍入伍的應(往)屆畢業生和翌年畢業生;
(三)2019年參軍入伍的在校生;
(四)2019年入学的退役复學生;
(五)2019年考入我校的往年退役士兵。
(六)凭据《應急治理部 教育部關于做好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及其子女教育優待事情的通知》(應急〔2019〕37号)划定,“高等学校新生和在校生入职期间保留学籍,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后允许入学或复学,在学费赔偿、助学贷款代偿等方面参照高校學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相关措施享受优待”。切合应急〔2019〕37号文件划定的消防救援人员纳入本次统计规模。
二、申請质料審核依據、方式及時間
(一)審核依據及上報要求
1、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及退役复學生学费资助的申请质料是依据財科教〔2019〕19号文件附件《學生资助资金治理措施》及附件7《服兵役高等学校學生国家资助实施细则》划定執行。
2、上報要求
凭据上级事情要求,通常申请学费赔偿、资助、减免的应征入伍學生都须在全国征兵网注册、报名,否则不予受理。
(二)申請质料
1、直招士官畢業生:
(1)《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學生学费赔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請表》一式两份,加盖学校及地方相关部门公章;
(2)入伍通知書原件及複印件(A4幅面)一份;
(3)畢業證原件及複印件(A4幅面)一份。
2、義務服兵役應(往)屆、翌年畢業生:
(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學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請表I》一式兩份,加蓋學校及地方相關部門公章;
(2)入伍通知書原件及複印件(A4幅面)一份;
(3)畢業證原件及複印件(A4幅面)一份;翌年畢業生應出具所在學院畢業資格證明。
3、義務服兵役在校生:
(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學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請表I》一式兩份,加蓋學校及地方相關部門公章;
(2)入伍通知書原件及複印件(A4幅面)一份;
(3)《PP电子学院學生入伍保留学籍存案表》复印件一份。
4、退役复学學生:
(1)《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學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請表Ⅱ》一式兩份,加蓋學校及地方相關部門公章;
(2)《退出現役士兵證》原件及複印件(A4幅面)一份;
(3)《PP电子学院學生复学申請表》复印件一份。
5、退役入学學生:
(1)《2019-2020学年普通高校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申請表》一式两份,要求本人手工填写并粘贴照片;
(2)當地民政部門提供的《自主就業退役士兵身份》證明;
(3)《退役士兵證》複印件
(4)高校錄取通知書複印件
(三)報送時間及地點
學生资助治理中心接受申请质料的截止日期是2019年10月 12日,所在:大學生服务中心(启智楼D樓),聯系電話:2968882。
學生资助治理中心
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