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凭据《河南省教育厅 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关于2019年度高校助学贷款事情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资助函【2019】26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19年度国家助学贷款新生申请及数据录入等有关事情部署如下:
一、2019級新生貸款申請
1.贷款规模: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學生均可申请。
注:已经申请生源地贷款的學生不得同时申请高校助学贷款,已经交清学费的不得再申请助学贷款。
2.相關要求
(1)《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學生申请贷款后可在系统内直接导出打印;
(2)貸款額度:學住費:只能填寫欠費金額,不得多貸。凭据省資助中心的要求,不允許申請生活費,貸款總額必須爲100的倍數即整百整千;貸款期限統一選擇13年;
(3)本年度貸款的數據錄入事情應于9月30日前完成。
3.贷款學生公示
凭据《河南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关于2019年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发放事情部署意见》,今年高校贷款學生必须进行两级公示:
(1)院系贷款學生最终确定后,各院系需对本院系本年度贷款學生名单通过张贴或院系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院系需提交公示照片两张或公示截图(电子图片命名为学院名称+2019年度高校助学贷款公示名单图片发送1147135353@qq.com)。各院系须在9月30日之前完成公示事情。
(2)各院系公示结束后,校资助中心将在全校对本年度助学贷款學生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天,并将有关公示质料交省资助中心。
如無公示或公示质料不足的,國家開發銀行將取消相關高校本年度貸款資格,請各院系務必重視並按要求完成公示事情。
二、數據錄入
1.贷款申请数据录入可由申请贷款學生通过在线系统自行录入也可由院系通过助学贷款系统进行统一录入,录入方式见“国家助学贷款系统學生操作说明”(附件)。以后许多事情需要贷款學生本人通过在线系统完成,因此建议尽量由學生本人通过在线系统进行数据录入和贷款申请。
2.院系在學生申请后将學生贷款申请导入系统,并进行数据审核。(贷前治理-申请与审查-明细-导入)
三、數據審核
1.院系貸款數據錄入完畢後應及時導出數據進行審核,在審核過程中應特別注意:
(1)家庭住址:必須凭据“省市縣鄉村”或“省市(縣區)街道小區門牌號”的要求精確填寫,務必杜絕出現只寫到鄉鎮、街道的情況出現,一旦發現應及時進行補充和完善;
(2)家庭電話:如填寫的座機號碼需加上區號如:0374-296****;
(3)學生姓名、身份证号、学号和考生号是贷款到账后财政处进行扣划学费的要害数据,因此院系应认真组织學生进行核对,发现错误应实时修改;
(4)學生所在年级、班级、结业时间是否正确;
2.在学校审核上报省资助中心的历程中一旦发现有學生贷款数据不切合要求将被认为该生刻意隐瞒小我私家信息并直接取消本年度贷款资格,以免影响我校整体贷款事情;
3.审核历程中如泛起學生已经交清所有欠费不再需要贷款的、同时申请了生源地贷款的、休学退学等情况,学院可直接在系统内删除學生申请数据。
四、需提供质料
1.贷款申请學生需提供《家庭经济困难學生认定申请表》(以下简称《认定申请表》)、《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贷款申请表》,完成申请后从系统中导出打印);
2.首次贷款學生需提供《认定申请表》、《贷款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或學生证复印件,以上质料各2份;续贷學生只填报《认定申请表》、《贷款申请表》即可,不需再提供其他证明或证件复印件。
注:《申請表》可在系統申請後直接導出打印;對貸款申請及數據錄入如有問題請認真查閱操作說明,然後仍有問題再咨詢校資助中心。
3.《申請表》等质料一式兩份,一份各學院存檔、一份在貸款申請事情結束後根據校資助中心通知隨貸款条约檔案整理後一並上報。
學生贷款在线系统数据申请说明见6月11日《关于启动我校2019年度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事情的通知》附件。
五、統計填報本年度高校助學貸款預測額度
凭据省資助中心通知要求,我校需在9月17日前上報本年度高校國家助學貸款需求預測額度,各學院需在9月16日前通過開行國家助學貸款系統報送。具體操作:用口令牌登錄國開行高校助學貸款治理系統——點擊貸前治理——選擇貸款規模——點擊新增——輸入各年級貸款金額、貸款人數和在校生人數——提交並複核上報。注意這只是報預測數據,在校生可以按系統提供的實際數據填報,新生的要按預測數據填報。填報截止時間爲9月15日,請各院系掌握好時間,按時上報預測額度。
學生资助治理中心
2019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