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凭据河南省學生资助治理中心、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有关事情部署,现将有关我校启动2019年度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事情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
1.首次申请生源地贷款的學生请同户籍所在地市县资助中心联系,并凭据有关要求治理;
2.生源地贷款续贷學生请在6月27日前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學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不少于100-200字的续贷声明并进行续贷申请。校资助中心对學生续贷声明进行逐一审核。
高校國家助學貸款
一、申請範圍及要求
1.我校正式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學生均可申请;
2.貸款額度
學住費:只能填寫需交學費、住宿費,不得多貸。不允許申請生活費。同時,貸款總額必須爲100的倍數即整百整千,最高8000元。
3.贷款期限:因国家开发银行有关贷款展期等事情规程变换,今后展期只能在还款期限内进行申请,治理展期后贷款期限不再进行顺延,考虑到贷款學生结业后继续升学治理还款计划变换需要,凭据省资助中心通知要求,建议统一选择13年。
4.各学院提出贷款申请的學生,通常切合条件的要做到“应贷尽贷”,严格落实好上级教育扶贫政策,做到执行政策“不打折,稳定形”,确保“精准资助”体系惠及每个家庭经济困难學生。
二、貸款數據錄入
贷款申请数据录入可由申请贷款學生通过在线系统自行录入也可由院系通过助学贷款系统进行统一录入,录入方式见“新系统国家助学贷款學生操作说明”(附件)。以后许多事情需要贷款學生本人通过在线系统完成,因此建议最好由學生本人通过在线系统进行数据录入和贷款申请。
1.首次贷款學生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學生在线服务系统”注册账户信息后直接提交贷款申请即可;
2.续贷學生:
(1)需至少登陸兩次在線服務系統;
(2)通過系統填寫一份100-200字的“續貸聲明”(少于100字將學校將無法審核通過);
(3)學生满足以上两项条件后系统才可允许提交本年度贷款申请。
三、學院審核流程
1.院系登錄助學貸款系統:貸前治理——申請與審查——明細——導入;
2.切合贷款条件的首次贷款學生申请数据直接选中导入系统即可;续贷學生院系需首先进行“续贷审核”,审核通事后选中数据导入系统。
四、需提供质料
1.凭据國家開發銀行新的助學貸款操作規程,自2014年起啓用新的《國家開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校助學貸款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
2.申请贷款學生需填写并提交《申请表》,凭据省资助中心通知今年《申请表》花样及相关证明手续泛起变化,具体填写及需提供证明质料另行通知。
3.此通知下发后请各院系尽快通知所有在校學生,需要申请本年度贷款的學生通过系统进行申请,有贷款需求的學生应在6月26日前完成系统申请,各学院需在6月27日前完成续贷申请审核及数据导入事情(贷前治理-申请与审查-明细-续贷审核—导入)。
4.《申請表》等质料一式兩份,一份各學院存檔、一份在貸款申請事情結束後根據校資助中心通知隨貸款条约檔案整理後一並上報。
學生资助治理中心
2019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