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根據《河南省教育廳 國家開發銀行河南省分行關于2018年度高校助學貸款事情有關問題的通知》(教資助〔2018〕370號)文件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現將2018年度國家助學貸款新生申請及數據錄入等有關事情部署如下:
一、2018級新生貸款申請
(一)贷款规模: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學生均可申請。
注:已经申請生源地贷款的學生不得同时申請校园地助学贷款,已经交清学费的不得再申請助学贷款。
(二)相關要求
1.2014年起开始使用新的《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校助学贷款申請表》(以下简称《申請表》),往年的贷款审批表不再使用。學生申請贷款后可在系统内直接导出打印;
2.貸款額度:學住費:只能填寫欠費金額,不得多貸。凭据省資助中心的要求,今年起不允許申請生活費。同時,貸款總額必須爲100的倍數即整百整千;貸款期限統一選擇13年;
3.本年度貸款的數據錄入事情應于9月30日前完成。
(三)贷款學生公示
根據《河南省教育廳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关于2018年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发放事情部署意见》,今年高校贷款學生必须进行两级公示:
1.院系贷款學生最终确定后,各院系需对本院系本年度贷款學生名单通过张贴或院系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院系需提交公示照片两张或公示截图(电子图片命名为学院名称+2018年度高校助學貸款公示名單圖片發送1147135353@qq.com)。各院系須在9月30日之前完成公示事情。
2.各院系公示结束后校资助中心将在全校对本年度助学贷款學生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天,并将有关公示质料交省资助中心。
如無公示或公示质料不足的,國家開發銀行將取消相關高校本年度貸款資格,請各院系務必重視並按要求完成公示事情。
二、數據錄入
1.贷款申請数据录入可由申請贷款學生通过在线系统自行录入也可由院系通过助学贷款系统进行统一录入,录入方式见“国家助学贷款系统申請操作說明”(附件)。以后许多事情需要贷款學生本人通过在线系统完成,因此建议尽量由學生本人通过在线系统进行数据录入和贷款申請。
2.院系在學生申請后将學生贷款申請导入系统,并进行数据审核。(贷前治理-申請与审查-明细-导入)
三、數據審核
1.院系貸款數據錄入完畢後應及時導出數據進行審核,在審核過程中應特別注意:
(1)家庭住址:必須凭据“省市縣鄉村”或“省市(縣區)街道小區門牌號”的要求精確填寫,務必杜絕出現只寫到鄉鎮、街道的情況出現,一旦發現應及時進行補充和完善;
(2)家庭電話:如填寫的座機號碼需加上區號如:0374-296****;
(3)學生姓名、身份证号、学号和考生号是贷款到账后财政处进行扣划学费的要害数据,因此院系应认真组织學生进行核对,发现错误应实时修改;
(4)學生所在年级、班级、结业时间是否正确;
2.在学校审核上报省资助中心的历程中一旦发现有學生贷款数据不切合要求将被认为该生刻意隐瞒小我私家信息并直接取消本年度贷款资格,以免影响我校整体贷款事情;
3.审核历程中如泛起學生已经交清所有欠费不再需要贷款的、同时申請了生源地贷款的、休学退学等情况,学院可直接在系统内删除學生申請数据。
四、需提供质料
1. 凭据国家开发银行新的助学贷款操作规程,自2014年起启用新的《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校助学贷款申請表》(以下简称《申請表》),原《贷款审批表》不再使用;
2.首次贷款學生需提供《申請表》(學生结业高中、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村(居)委会三个部门任意一个部门盖章证明即可)、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或學生证复印件,家庭户口本首頁及本人頁複印件,以上质料各2份;续贷學生只填报《申請表》即可,不需再提供其他证明或证件复印件。
注:《申請表》可在系统申請后直接导出打印,对贷款申請及数据录入如有问题请认真查阅操作說明,然后仍有问题再咨询校资助中心。
3.《申請表》等质料一式两份,一份各学院存档、一份在贷款申請事情结束后根據校资助中心通知随贷款条约档案整理后一并上报。
學生资助治理中心
2018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