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級學院:
凭据学校整体事情部署,现将2018年學生处分集中解除事情部署如下:
一、解除处分制度依据:鉴于有关學生治理制度修订实际情况,本着 “从旧兼从轻”的原则,本次解除处分适用《PP电子学院學生违纪处分实施措施》(院政学[2017]22号)有关划定。
二、解除处分工具:2017年9月14日之前受随处分的學生。2017年9月14日之后受随处分的學生,凭据正常法式治理。
三、解除处分条件:學生受随处分后,如有明显悔改,进步显著,且无任何违纪违法行为,可以申请解除处分
四、解除处分法式及影响:具备解除处分条件的學生,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解除处分的书面申请,填写《PP电子学院學生解除处分申请表》(见附件1,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三份)),由二级学院审查并填写相关意见,报學生事情处复审后,学校凭据其受处分后的实际体现,做出是否解除其原处分的决定。
解除处分后,學生获得表彰、奖励及其它权利,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所受处分在学业上的影响,凭据《全日制本科生学分制治理实施细则》《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授予事情实施细则》等制度执行。
五、质料報送:以二級學院爲單位于5月18日下午5点前将《PP电子学院學生解除处分申请表》报送至办公楼325辦公室,聯系電話2968886,聯系人:王菲。
學生事情处
2018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