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根據《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關于全面開展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事情意見的通知》(豫政辦〔2015〕79号)和《河南省教育厅 国家开发银行河南分行关于做好2017年生源地信用助學贷款事情的通知》(教资助〔2017〕475 号)精神,现将有关2017年度生源地助學贷款回执录入有关事情部署如下:
一、高度重視生源地助學貸款回執錄入事情
國家助學貸款事情是高校實現“精准資助”的重要措施,回執錄入事情又是高校保障生源地助學貸款順利發放的重要環節,根據生源地助學貸款(專指國家開發銀行發放的)事情流程,借款學生相关申请手续在學生生源地资助中心治理,持《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學贷款受理证明》(以下简称《受理證明》)到高校报到,并由高校资助中心将學生《受理證明》中的“回執校驗碼”等信息逐個錄入生源地助學贷款系統中;截至目前,我校生源地助學贷款人數近4000人,生源地助學贷款系統中沒有設置院系操作權限,所有回執錄入事情均須由校資助中心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因此事情量大,時間緊迫;爲確保我校今年生源地助學贷款學生回执录入事情的顺利进行,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視,切實凭据本通知要求做好有關生源地助學贷款學生信息收集和汇总事情。
二、生源地助學贷款學生回执校验码等信息汇总
爲提高事情效率,校資助中心本年度繼續通過分化彙總、集中錄入的方式開展本年度回執錄入事情:
1.校資助中心根據生源地助學贷款系統中的申請信息向各學院下達《2017年生源地助學贷款學生信息表》(以下簡稱《信息表》,見群共享);
2.各学院凭据表格内學生数据在學生到校报到时收取學生《受理證明》(上下两联,上联交各学院,下联學生小我私家留存),并将《受理證明》左下角“回执校验码”填入《信息表》預留位置中;
3.《信息表》(紙質與電子各一份)連同《受理證明》一並于9月13日上午11點前交校資助中心(《信息表》中顺序与《受理證明》顺序保持一致,序号标在《受理證明》右上角);
4.因地方教育局資助中心生源地助學贷款申請事情受理周期较长,系统中数据为动态数据,如借款學生持《受理證明》治理手续而下发数据中没有(此为极个体情况),则各学院直接凭据表格花样增补数据即可,如借款學生持《受理證明》治理手续时院系数据已上报,则借款學生可直接到校资助中心治理回执录入;
5.请各学院在老生报到、2017级迎新和治理绿色通道事情时直接现场收集《受理證明》并在《信息表》中填入回执校验码,以提高事情效率(今年有外出实习的学院要特别注意,务必在學生离校前实时收集學生《受理證明》);
6.对已经报到但未现场提交《受理證明》的生源地助學贷款借款學生,各学院应实时进行核实情况并进行回执校验码录入,如學生自愿放弃贷款则在数据表校验码位置中注明“放弃”;如學生未报到,则注明“未报到”(其他如休学、退学等不能完成贷款治理的都需注明)。
生源地助學贷款學生《受理證明》回执校验码的系统录入事情是决定學生贷款是否能够获得审批的决定性条件,因此请各学院务必切实重视,凭据通知要求定时填报数据。
因目前生源地助學贷款系统内贷款學生数仍在增加,《2017年生源地助學贷款學生信息表》预计在2017級新生報到前上傳至學生资助事情群共享。
學生资助治理中心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