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凭据河南省學生资助治理中心《关于认真做好我省2017年高校借款學生结业确认事情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今年我省对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在校生申请及数据录入事情的时间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我校启动2017年度國家助學貸款申請事情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
首次申请生源地贷款的學生请同户籍所在地市县资助中心联系,并凭据有关要求治理;
生源地贷款续贷學生请在6月25日前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學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不少于100-200字的續貸聲明並進行續貸申請。學生资助治理中心对學生续贷声明进行逐一审核。
二、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
(一)申請範圍及要求
1.我校正式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學生均可申请;
2.貸款額度
學住費:只能填寫需交學費、住宿費,不得多貸。同時,貸款總額必須爲100的倍數即整百整千。
3.贷款期限:因国家开发银行有关贷款展期等事情规程变换,今后展期只能在还款期限内进行申请,治理展期后贷款期限不再进行顺延,考虑到贷款學生结业后继续升学治理还款计划变换需要,统一选择13年。
4.各学院提出贷款申请的學生,通常切合条件的要做到“应贷尽贷”,严格落实好上级教育扶贫政策,做到执行政策“不打折、稳定形”,确保“精准资助”体系惠及每个家庭经济困难學生。
(二)貸款數據錄入
贷款申请数据录入可由申请贷款學生通过在线系统自行录入,录入方式见“新系统国家助学贷款學生操作说明”(附件)。
1.首次贷款學生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學生在线服务系统”注册账户信息后直接提交贷款申请即可;
2.续贷學生:
(1)需至少登陸兩次在線服務系統;
(2)通過系統填寫一份100-200字的“續貸聲明”(少于100字將學校將無法審核通過);
(3)學生满足以上两项条件后系统才可允许提交本年度贷款申请。
(三)學院審核流程
1.院系登錄助學貸款系統:貸前治理——申請與審查——明細——導入;
2.切合贷款条件的首次贷款學生申请数据直接选中导入系统即可;续贷學生院系需首先进行“续贷审核”,审核通事后选中数据导入系统。
(四)需提供质料
1. 凭据國家開發銀行新的助學貸款操作規程,自2014年起啓用新的《國家開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校助學貸款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原《貸款審批表》不再使用;
2.首次贷款學生需提供《申请表》(學生结业高中、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村(居)委会三个部门任意一个部门盖章证明即可)、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或學生证复印件,家庭户口本首頁复印件,以上质料各2份;续贷學生只填报《申请表》即可,不需再提供其他证明或证件复印件。
注:《申請表》可在系統申請後直接導出打印;對貸款申請及數據錄入如有問題請認真查閱操作說明,然後仍有問題再咨詢學生资助治理中心。
3.此通知下发后请各院系尽快通知所有在校學生,需要申请本年度贷款的學生通过系统进行申请,有贷款需求的學生应在6月22日前完成系統申請,各學院需在6月25日前完成續貸申請審核及數據導入事情(貸前治理-申請與審查-明細-續貸審核—導入)。
4.《申請表》等质料一式兩份,一份各學院存檔、一份在貸款申請事情結束後根據學生资助治理中心通知隨貸款条约檔案整理後一並上報。
學生资助治理中心
2017年6月2日